七塘公路(周外线-寺马线)路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2020-06-08 08:52:16【关闭本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塘公路(周外线-寺马线)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甬新经投【2019】1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K0+550-K23+932)。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七塘公路(周外线-陆中湾)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全长约11.2km,历程桩号K0+550-K11+751,主要建设内容为行车道路面改造提升相关附属设施改造,包括沥青面加铺,路面结构层重建加强、交叉口渠化、路基防护、排水设施、桥梁工程、交通安全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建安造价约3340.2万元。七塘公路(陆中湾-寺马线)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全长约12.15km,历程桩号K11+782-K23+932,主要建设内容为行车道路面改造提升相关附属设施改造,包括沥青面加铺,路面结构层重建加强、交叉口渠化、路基防护、排水设施、桥梁工程、交通安全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建安造价约1801.2万元。
2.3 计划施工工期:I标段计划施工工期8个月;II标段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从施工合同签订起到工程保修期满止,并提供档案资料移交和结算期服务)。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共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I标段为20个月(含施工期阶段监理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II标段服务期18个月(含施工期阶段监理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0周岁及以下,无在建项目。(注:提供能体现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内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 级及以上,否则拒绝其参与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7投标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开标前无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失信行为进行查询,如查实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12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进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形式①: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下午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20115)。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818 7096 6629
形式②: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投保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0年6月22日(含)前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28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30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3 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7.4 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8.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维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宁波杭州湾新区 |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八楼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人:鹿东、秦苏斌 |
电话:13819882265 |
电话:15824517879/13819879553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