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Y(计)2021-017)宁波市第三中学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2021-04-06 16:36:43【关闭本页】
宁波市第三中学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宁波市第三中学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服务单位入围项目采购单位为 宁波市第三中学,代理机构为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Y(计)2021-017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入围单位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一 |
宁波市第三中学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服务单位入围 |
41万 |
2家 |
提供疗休养策划、线路安排、服务保障、费用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服务。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说明》。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2、供应商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范围包含境内旅游业务;
3、供应商具有三星级及以上品质旅行社;
(三)其他资格条件:
4、近两年内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旅游、工商、物价、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无重大旅游投诉、行业通报,无影响较大的负面报道。
5、无因民事经济、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或划拨旅游质保金的现象,且无拖欠款行为的举报。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提供期限:2021年04月06日至 2021年04月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2、采购文件提供方式:
2.1、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至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购买采购文件。
2.2、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受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14时00分。
八、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7日14时00分。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4楼,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宁波市第三中学官网》上发布。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第三中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396690512;
代理机构: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
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旭涛;
联系电话:0574-83888562 ;手机:15906561064;